昆规案〔2009〕52号
关于对昆明市人大十二届五次会议(闭会期间)第394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朱彬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开通铂金大道通往昆曲高速公路上下匝道的建议》已交由我局办理,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昆明市建设和发展的关心和支持。经我局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经核实,我局对铂金大道作出的行政许可未在昆曲高速公路预留上下匝道的位置,且该片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亦未作此考虑,原因如下:
1.根据道路结构及衔接关系要求,高速公路的转换方式一般分为两种:一是采用高等级立交进行快速转向,二是在高速公路末端采用城市快速路分解高速公路车流。因铂金大道为城市干道,不宜将高速公路与之直接联系,否则将导致车流疏散速度不满足相关要求,影响高速公路的运行效率和安全;
2.昆明城建股份公司作为铂金大道建设主体,为提高其开发的云南印象居住小区的交通功能,曾向昆曲高速公路公司提出增加上下匝道的请求,但经多次协调和研究,昆曲公司以道路等级不匹配而不予批准,仅同意采用分离式立交下穿昆曲高速公路;
3.在2007年初,市委、市政府为缓解城市交通拥堵问题,决定对二环路进行全面改造。为解决昆曲高速公路入城问题,计划在北辰小区附近采用建临时匝道的方案,但周边居民小区采取了极端方式进行阻挠,最后不得不放弃该方案。与此类似,该节点的昆曲高速公路以西、铂金大道两侧为已建成的采云上居和江东花园住宅小区,距离昆曲高速公路仅30米,若增加匝道将占用小区大量用地和已建好的球场,且对邻近住户的环境产生较大的不良影响,其协调难度较大,可行性较低。
二、从该片区的路网结构上看,沿昆曲路方向的支撑性道路网密度不高,若采用增建匝道与昆曲路互通的方式可改善该片区的交通环境,但须满足如下要求:
1.须预留足够的地面空间,以确保高速车流的缓冲和疏导;
2.需由属地政府相关部门提出建设方案向我局正式报批;
3.必须征得昆曲高速公路公司和沿线居民的同意;
4.须通过环境影响评价;
5.需办理征用地手续。
在满足上述要求的前提下,我局将积极配合属地政府开展工作,并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相关行政手续。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昆明城乡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够继续得到您更多更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联系人:汤洪 联系电话:3193144
二○○九年九月八日
